"长期待摊费用--开办费"的摊销期有的说是1年,有的说是不能少于5年.请问究竟是多少年?谢谢!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4 22:30:40

不论内资、外资,税务上均按照不短于5年摊销,但会计上是在结束开办期时一次性记入管理费用。

内资:(94)财法字第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通知:第三十四条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,应当从开始生产、经营月份的次月起,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。

外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: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,应当从开始生产、经营月份的次月起,分期摊销;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。

《企业会计制度》长期待摊费用: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,包括人员工资、办公费、培训费、差旅费、印刷费、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,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,借记“管理费用”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
"长期待摊费用--开办费"的摊销期应该是最长不能超过五年。。。

是5年,税局年终时开会时说的。